森源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12-16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森
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经审阅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六名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
的资格和能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本次换届选举事项的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关于换
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经审阅五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五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均具备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本次换届选举事
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五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李广存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关于换届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裴文谦 宋公利 黄宾 袁大陆
2020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