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森 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独立董事:裴文谦 宋公利 黄宾 袁大陆 李广存 2021 年 1 月 2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