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ST 森源 公告编号:2021-030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合岭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公司股份 313,072,799 股,占公司总股份 929,756,977 股的 33.6725%。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3,073,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306%。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共 36 名,代表股份数为 316,146,199 股,占公司总股 份 929,756,977 股的比例为 34.0031%;其中中小股东 31 名,代表股份数为 5,722,458 股,占公司总股份 929,756,977 股的比例为 0.6155%。 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 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2,026,86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815%;反对 54,104,934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139%;弃权 14,400 股, 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743,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9507%; 反对2,96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7977%;弃权 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6%。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2,777,46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83.1190%;反对 53,354,334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765%;弃权 14,400 股, 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674%; 反对2,2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6809%;弃权 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6%。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2,026,86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815%;反对 54,104,934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139%;弃权 14,400 股, 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743,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9507%; 反对2,96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7977%;弃权 2 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6%。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2,026,86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815%;反对 54,104,934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139%;弃权 14,400 股, 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743,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9507%; 反对2,96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7977%;弃权 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6%。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4,001,799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17%;反对 2,144,4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83%;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578,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5266%; 反对 2,14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47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4,125,799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09%;反对 2,006,0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5%;弃权 14,400 股,占 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702,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6935%; 反对 2,00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549%;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1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3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