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森源:森源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2-01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作为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在董事会前知晓并对相关议案予以初审,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
对森源电气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一、公司已将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
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资料详实,有助于董事会做出理性科学的决
策。
二、我们认为: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聘任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裴文谦 宋公利 黄宾 袁大陆 李广存
2021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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