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电气设备建设项目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正常业务发展产生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参照发生 交易时与向其他客户交易同类产品的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 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同时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 表决,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 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裴文谦 宋公利 黄宾 袁大陆 李广存 2022 年 8 月 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