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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森源:森源电气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3-03-16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ST 森源             编号:2023-009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
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2020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已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够有效运行,前述导致公司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未发现公司存在有新增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情形。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
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于某银行的资
金被划扣 5.31 亿元,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披露资金被划扣事项。上述重大缺陷导致
公司不能合理保证防止或及时发现未经授权且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货币资金划
转事项,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并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四)项“公
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


                                      1
之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2022 年 4
月出具的《关于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
    公司原控股股东近年来由于系统性流动资金紧张导致其质押的公司股份多次出
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使公司控制权存在不稳定及变更的风险。2023 年 2
月 14 日,河南宏森融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森融源”)
通过司法拍卖成功竞得公司股份 74,01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6%。待本次司法
拍卖最终完成过户后,宏森融源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原金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合计
持有公司 18.16%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宏森融源,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河南
省财政厅。公司前述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也亦消除。
    综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8.1 条的
规定进行了逐项排查,认为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且不存在触及
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任何情形。因此公司已经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
示的条件,为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
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三、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利安达出具的《关于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导致非标准
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目前公司内部
控制缺陷整改已经完成,内控能够有效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逐项排查,我们认为公司涉及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撤销其他风险
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
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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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
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次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利安达出具的《关于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
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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