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源电气: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7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
履职,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其中:董事会现场会议 5 次,均以现
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我
们原则上都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确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则采用通讯方式
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
本报告 以通讯 续两次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独立董事 期应参 方式参 未亲自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东大会
姓名 加董事 加董事 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
议
裴文谦 5 0 5 0 0 否 0
宋公利 5 0 5 0 0 否 0
黄宾 5 0 5 0 0 否 0
袁大陆 5 0 5 0 0 否 0
李广存 5 0 5 0 0 否 0
(二)表决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符
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我们在对公司董事会议案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
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票” 事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我们对相关事项经认真研究审议后,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 年度,我们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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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我们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保
护了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一)严格贯彻执行《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严格贯彻执行《独
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以及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财务部、证券事务部进行了多次沟通,促进公
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我们严格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文件及公司管理
制度的规定,对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进行有效监督,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做到真实、
准确、完整。
(三)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部分独
立董事同时也担任公司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或成员。本报告期内,各独立董事和专
门委员会委员均严格按照相关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
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有效促进了董事会规范运作。
(四)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
2022 年度,我们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控管理、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
相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对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会前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有
关介绍,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对公司定期报告、
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专项说明或独立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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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我们持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加深对相关法规特别是涉及到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防止内幕交易及保护股东权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的认识和理解,并将所学运用到日常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四、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裴文谦、宋公利、黄宾、袁大陆、李广存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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