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2012-01-29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汉
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查阅了张一虹女士的个人资料,对提名张
一虹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慎检查张一虹女士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
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张一虹女士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3、我们同意提名张一虹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姚 刚 张利国 张学军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