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2012-02-24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8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诉讼事项的情况介绍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在
首发招股说明书、2010 年 2 月 8 日《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ExperExchange Inc.软件著作权纠纷事项的公告》、2010 年 8 月 4 日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 ExperExchange Inc.仲裁事项
的公告》、2011 年 7 月 1 日、2011 年 7 月 21 日及 2012 年 1 月 17 日
的《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仲裁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中如
实披露了与 ExperExchange Inc.(以下简称“南开越洋”)的软件著
作权纠纷及当时的进展情况。
2010 年 1 月 8 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9)津高立
民终字第 0058 号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南开越洋的软件著作权纠纷
事项作出终审裁定,认为该事项与《RTK 软件许可协议》有关的争议
应受该协议中仲裁条款的约束,应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寻求仲裁,从
而驳回南开越洋对公司的起诉。
2010 年 2 月,南开越洋将与本公司之间的软件著作权纠纷提交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2012 年 1 月 14 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庭对该事项作出裁决,驳回了南开越洋的仲裁请求。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2 年 2 月 23 日,本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
【(2012)民申字第 178 号】,南开越洋不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生
效的(2009)津高立民终字第 0058 号民事裁定,已向最高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对该事项立案审查。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本次公告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9)津高立民终字第 0058 号民
事裁定属于终审已生效裁定。本公司认为,该裁定事实清楚、证据充
分、适用法律正确,预计再审维持该裁定的可能性较大,本次公告的
诉讼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但由于上述诉讼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
险。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 义 务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
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