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2012-07-27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0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39 号)核准,于 2010 年 2 月 9 日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 万股,共募集资金总额 113,13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529.980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7,
600.02 万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 013 号”《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 号文件对发行费用进行了调整和
重新确认,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4,852.05 万元,最终确定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 108,277.95 万元。
根据《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
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24,944 万元。公
司此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后,公司超募资
金为 83,333.95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概述
“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项目为公司首次发行上
市时《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五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该项目以公
司的笔迹输入技术为基础,利用募集资金实现“数字化仪”及“手写
屏组件”的产业化生产,其产品包括三大类:专业数字化仪(绘图板)、
通用数字化仪(笔迹板)及手写屏组件(通称电磁模组)。该项目原定
计划投资金额为 5800 万元,截止 2012 年 6 月,已累计投入 5,773.60
万元,投资进度为 99.54%。
本次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对“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
化”项目中的手写屏组件(电磁模组)类产品追加投入 1000 万元。该
项目原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10 年 12 月 31 日,由于追加投资,
该项目完成时间相应延期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改变
原项目的投资方向,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追加投资及的主要原因及基本情况
1、追加投资的主要原因
(1)技术及市场需求变化是追加项目投资的主要因素
随着近几年便携式电子终端产品(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类产品
等)市场的快速增长,用户对产品人机交互功能的需求进一步增加。
电磁模组的应用可以提升便携式电子终端产品的操控体验,使用户享
受更出色的智能移动操控体验,目前在部分高端智能手机、电子书、
平板电脑的屏幕和手写笔部位均有应用,通过模组中高性能芯片和低
能耗电路系统,为触摸屏使用者提供高效而精准的书写体验。但由于
上述消费电子产品向轻薄、智能化、大尺寸等方向发展,对模组类产
品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如低能耗、轻薄化、压感精度提升、多尺
寸需求等。为满足上述技术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采用了新的技术
方案,需要在开发及产品化过程中加大投资力度。
(2)原材料及人工费用上涨也是投资增加的重要因素
由于近两年国内原材料及人工工资上升,加之技术难度和产品化
复杂度增加,导致项目的相关投入增加,这也是项目追加投资的重要
因素。
2、追加投资的基本情况
因上述实际情况,“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项目中
的手写屏组件(电磁模组)类产品需追加投资 1000 万元,主要用于电
磁模组的进一步研发和推出新产品,预算包括研发人员的人工费用,
芯片的设计及材料采购,产品的试制、测试和认证,应用推广费用等。
因追加投资,“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整体项目完
成时间延期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四、募集资金项目追加投资后的经济效益分析
公司对“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项目中的手写屏
组件(电磁模组)类产品追加投资后不改变原项目的投资方向,也不
影响原项目的生产规模和对未来市场的判断,项目的经济效益不需进
行重新测算。但追加投入后,优化了电磁组件产品的技术路线,提高
了技术性能,有利于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使用超募资金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
化”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000 万元对“数字化
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项目追加投资。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数
字化仪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进行追加投资,基于该项目市场及技
术变化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
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计划。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对“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方案。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审慎核查,对本次公司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系基于该项目市场及技术变化的需
要,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
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上述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汉王科技使用超募资金 1,000 万元对募投项目“数
字化仪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进行追加投资。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