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关于出售资产的更正公告2012-12-07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8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出售资产的公告》(编号:2012-037)。由于上述公告所涉及股权转
让的自然人交易对方之一张开春曾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于 2012
年 1 月 20 日离任,离任时间尚未满十二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其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与公司发生的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据此,上述公告中涉及关联交易之内容有误,现对
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交易概述
2012 年 12 月 5 日,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政通”)及张开
春等 4 名自然人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汉王智通”或“目标公司”)股权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拟将现持有的汉王智通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按照
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进行转让,股权总价款为 11,600 万元人民币。
其中,分两次分别向数字政通转让所持标的股权的 70%和 20%,对应
转让价款分别为 8,120 万元和 2,320 万元;向张开春等 4 名自然人转
让所持标的股权的 10%,对应转让价款为 1,160 万元。本交易完成后,
公司不再成为汉王智通股东,数字政通及张开春等 4 名自然人成为汉
王智通股东,分别持有其 90%和 10%的股权。
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交易事项尚待公司及数字政通各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二)张开春等 4 名自然人
张开春、杨威、晏峰、任子兴 4 人目前分别任汉王智通总经理及
副总经理职务,为汉王智通的管理团队。上述四人中,除张开春持有
公司股份 300,144 股(占比为 0.14%)外,其余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四人也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
.....
更正后:
一、交易概述
2012 年 12 月 5 日,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政通”)及张开
春等 4 名自然人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汉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汉王智通”或“目标公司”)股权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拟将现持有的汉王智通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按照
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进行转让,股权总价款为 11,600 万元人民币。
其中,分两次分别向数字政通转让所持标的股权的 70%和 20%,对应
转让价款分别为 8,120 万元和 2,320 万元;向张开春等 4 名自然人转
让所持标的股权的 10%,对应转让价款为 1,160 万元。本交易完成后,
公司不再成为汉王智通股东,数字政通及张开春等 4 名自然人成为汉
王智通股东,分别持有其 90%和 10%的股权。
上述交易事项中,与张开春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与其他交易对
方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交易事项尚待公司及数字政通各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二)张开春等 4 名自然人
张开春、杨威、晏峰、任子兴 4 人目前分别任汉王智通总经理及
副总经理职务,为汉王智通的管理团队。上述四人中,除张开春持有
公司股份 300,144 股(占比为 0.14%)外,其余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四人中,除张开春曾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离任时间未满十二
个月,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外,其余三人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公司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
造成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