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关于公司201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2013-03-15
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报告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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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13)第 110ZA0696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汉王科技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2 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致同审字(2013)第 110ZA0123 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
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
具的强调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汉王科技公司与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1380 号
文件相关的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其他重要事项”中所述,其未来结果具
有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
其他事项段》第七条规定, 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
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
重要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在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事项在财务报
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条件下,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事项
段应当仅提及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的信息。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
事项段》应用指南中的“一、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进一步指出,“注册
会计师可能认为需要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举例如下:异常诉讼或监管行动的
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属于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准则正文和应用指南中
所规定的异常监管行动。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
财务报表至关重要,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因此,我们
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通过明确提供补充信息的方式,提醒财务报表
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事项。
三、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汉王科技公司 2012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无影响。
四、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
规范的情形说明
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1 年 12 月 20 日
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
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
范的情形。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一三年 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