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4-25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3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4 年 04 月 16 日(星期三)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14 年 04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1: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04 月 23 日(星期三)至 2014 年 04 月 24 日(星
期四)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至
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公司 116 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5 号楼
汉王大厦)
5、会议主持人:刘迎建董事长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96,017,82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8466%。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或股东代表)8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95,974,9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44.82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42,87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和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四、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逐项审议、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5,997,3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87%;反对的股份 20,4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3%;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审议通过《审议<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5,997,3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87%;反对的股份 20,4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3%;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审议<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5,997,3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87%;反对的股份 20,4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3%;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审议<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5,997,3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87%;反对的股份 20,4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3%;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审议<201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5,997,3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87%;反对的股份 20,4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3%;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审议<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5,997,3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87%;反对的股份 20,4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3%;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5,997,3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87%;反对的股份 20,4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3%;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2013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5,997,3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87%;反对的股份 20,4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3%;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公司监事 2013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5,997,3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87%;反对的股份 20,4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3%;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审议<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实
施细则>及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5,997,3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87%;反对的股份 20,4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3%;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审议<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超额奖励计划实施
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5,997,3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87%;反对的股份 20,4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3%;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原独立董事姚刚先生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全文已于2014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七、备查文件
1、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汉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