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2015-01-05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1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09年11月30日,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
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中华书局起诉公司,称公司汉王电纸书
国学版四个型号的产品中预装的“二十五史”侵犯了中华书局“点校版二十
五史”的著作权,要求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总计达4,465,020元。
2010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驳回中华书局全部
诉讼请求。
2011年1月14日,中华书局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
销原审判决,改判支持中华书局在原审中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1年6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二审判决,认为原审判决
认定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基本正确,中华书局的全部上诉理由均不能成
立,并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通知书》。
中华书局作为申请再审人,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
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原判决,改判支持中华书局在原
审中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 2013 年度按中华书局诉
讼请求金额的 50%计提预计负债共计 2,232,510.00 元。
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0
年3月3日至2014年8月23日期间发布的定期报告、2011年6月21日及2013年10
月30日发布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3)高民
申字第 04012、04013、04014、04015 号《民事裁定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
院认为:“原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正确的,中华书局的再审申请
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并裁定:驳回中华书局的再审申请。
三、上述诉讼对本公司及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述裁定,公司无须对中华书局承担赔偿责
任。公司将于 2014 年度冲回原计提的预计负债 2,232,510.00 元,影响本期
收益。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本次公告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
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