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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王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02-14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9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
时)会议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5 年
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
事 3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传真和传签方式通过以下
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
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事项的审核意见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 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
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和完善。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将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
软件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结余资金归还超募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事项的审核意见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余资
金归还超募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项目结余
资金归还超募资金并按照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使用。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