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参股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5-03-31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1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参股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3月30日,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科技”
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
投资参股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570万元与刘
秋童先生共同出资设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的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为满足公司内部创新项目及创业团队的不同发展需求,拟将经营
风险较大、研发周期长、商业模式不够清晰、需要长时间孵化的项目
由本次汉王科技参股的合伙企业进行项目孵化。为降低公司潜在投资
风险,在风险可控的审慎原则下,拟使用自有资金570万元人民币(分
期缴付),适度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迎建先生之子刘秋童先生共
同发起设立北京汉王启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启创投资”,
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启创投资将以公司内部创新项目及
创业团队为主要投资对象。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事项。
二、交易各方介绍
1、刘秋童
与公司的关系:刘秋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迎建先
生之子
因刘迎建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
人,公司与其子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表决时,刘迎建先生、
徐冬坚先生(本交易关联方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作为关联董事,应
回避表决。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汉王启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暂定名,具体以工商
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3000万元
3、普通合伙人:刘秋童
4、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5、出资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 出资(万元) 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刘秋童 2430 81% 普通合伙人
2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70 19% 有限合伙人
合计 3000 100%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与投资管理。
7、合伙协议重要条款内容: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合伙人根据其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扣除合伙企业运营成
本后,项目的投资收益及临时投资的收益按以下顺序分配给各合伙人:
(1) 首先,向各有限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返还实缴出资,
直至各有限合伙人收回其实缴出资;
(2) 在完成前款分配仍有余额的,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
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
比例分配、分担。超出各合伙人总认缴出资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
担。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
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当汉王科技有意收购启创投资所投资孵化的企业时,刘秋童先生
将配合相关交易所需程序的执行。
当汉王科技有意收购启创投资所投资孵化的企业时,汉王科技有
优先收购权,刘秋童先生将按配合转让其通过汉王启创投资间接持有
的被收购企业股份所对应的出资份额。
启创投资在与被投资项目签订相关投资协议时,需在相关协议中
载明,当汉王科技有意收购所投资孵化的企业时,汉王科技有优先收
购权,被收购企业将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
格将其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公司。
其他约定以投资行为发生时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合伙企业,有利于公司在相关领域的布局。
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存在的风险
虽然公司在项目选择、投资标准、项目决策等方面会认真筛选和
积极培育,但是由于移动互联等新兴领域的相关技术、应用及产品等
方面存在技术风险、业务模式及盈利模式尚不清晰、商业环境有待培
育等多种风险,项目经营状况将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所投项目在投资
后给公司带来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一定投资风险,敬请
投资者关注。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若有
需公告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披露。
六、独立董事事前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3名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参股合伙企业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一
致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发生的理由合理、充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570 万元与刘秋童先生共同出资设
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的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参股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