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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4-07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及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提名刘迎建先生、姚刚先生、徐冬坚先生、蒋磊先生、朱德

永先生、刘秋童先生、鲁桂华先生、王璞先生、张利国先生共 9 人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鲁桂华先生、王璞先生、张利国

先生 3 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

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

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独立董事候

选人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

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

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津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定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是依据

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
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拟订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标准,并同

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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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桂华            张利国                王 璞




                                        2015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