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4-09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8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
时)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6 日召开,会议提议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5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三)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一)至 2015 年 4 月 28 日(星期
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至 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5 号楼汉
王大厦)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15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7、审议公司董事 2014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8、审议《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公司监事 2014 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1 关于提名刘迎建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提名姚刚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提名徐冬坚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提名蒋磊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提名朱德永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提名刘秋童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
10.7 关于提名鲁桂华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8 关于提名王璞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9 关于提名张利国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1 关于提名王超英女士担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2 关于提名江婧女士担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 1-9 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2015 年 3 月 31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14 年度报告相关的公告。
议案 10-13 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2015 年 4 月 7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2014 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2、议案 10 和 11 两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
表决分别进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不得超
过其拥有董事或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
权;
3、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表决;
4、以上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五、 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上午 9:00 -11:00,下午 1:30
-4: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5 号楼汉王大厦三层
3、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
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
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
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5
年 4 月 23 日下午 4: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
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
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2
2、投票简称:汉王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汉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
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
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大
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指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00
1 审议《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00
2 审议《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3 审议《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
4 审议《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00
5 审议《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5.00
6 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6.00
7 审议公司董事 2014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7.00
8 审议《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00
9 审议公司监事 2014 年度薪酬的议案 9.00
1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
10.1 关于提名刘迎建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01
10.2 关于提名姚刚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02
10.3 关于提名徐冬坚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03
10.4 关于提名蒋磊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04
10.5 关于提名朱德永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05
10.6 关于提名刘秋童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06
10.7 关于提名鲁桂华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10.8 关于提名王璞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2
10.9 关于提名张利国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3
11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
11.1 关于提名王超英女士担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01
11.2 关于提名江婧女士担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02
12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13.00
13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14.00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
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
的选举票数。
例如,对于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6;
选举独立董事:股东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3;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
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
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 …
合 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4 月 27 日 15:00 至 2015
年 4 月 2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
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
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 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人: 朱德永
联系电话:010-82786816
传真:010-8278678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5 号楼三层
邮编:100193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8 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
出席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
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
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
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审议《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7 审议公司董事 2014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8 审议《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 审议公司监事 2014 年度薪酬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
10.1 关于提名刘迎建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提名姚刚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提名徐冬坚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提名蒋磊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提名朱德永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提名刘秋童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7 关于提名鲁桂华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8 关于提名王璞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9 关于提名张利国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
11.1 关于提名王超英女士担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2 关于提名江婧女士担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
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
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