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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王科技: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6-05-11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7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在《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提

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5 日(星期日)至 2016 年 5 月 16 日(星期

一)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至 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5 号楼汉
王大厦)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16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8、审议公司董事 2015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9、审议公司监事 2015 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审议修订《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实施细则》

及实施方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及使用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额度的议案

        议案 1-9 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2016 年 3 月 26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公告》和《2015

年度报告》相关的公告。

        议案 10-11 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决议公告》、《汉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和《关于调

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及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授权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1、2015 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2、以上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五、 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上午 9:00 -11:00,下午 1:30

-4: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5 号楼汉王大厦三层
       3、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

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

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

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 5 月 10 日下午 4: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

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

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2

       2、投票简称:汉王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汉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

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

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大

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指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00
    1      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00
    2      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3      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4      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
    5      审议《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00
    6      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6.00
    7      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7.00
    8      审议公司董事 2015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8.00
    9      审议公司监事 2015 年度薪酬的议案                                   9.00
           审议修订《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实施细则》及
    10                                                                       10.00
           实施方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及使用闲
    11                                                                       11.00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额度的议案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

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5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

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

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 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人: 朱德永、周英瑜

    联系电话:010-82786816

    传真:010-8278678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5 号楼三层

    邮编:100193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0 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

出席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

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

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

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8       审议公司董事 2015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9       审议公司监事 2015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修订《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实施细则》
  10
          及实施方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及使用闲
  11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额度的议案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
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
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