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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王科技:关于参与国有产权转让竞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11-25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4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国有产权转让竞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数字化数据服务及相关解决方案是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主要业务之一,为降低信息不对称及对传统数据加
工服务企业业务整合不畅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同时为满足投资标的管
理团队的诉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联合受让的方式,与关联方上
海汉王歌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汉王歌
石”)共同参与转让竞拍北京影研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影研”)100%股权及 1087.673413 万元债权。该国有产权转让
项目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挂牌价格合计为
2429.383412 万元。


    2、联合受让交易: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汉王歌石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受让 60 %股权、40%股权及
1087.673413 万元债权、0 万元债权。按挂牌价格分别计算后,汉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汉王歌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受让金额分别为:1892.699413 万元、536.684 万元;最终交易价
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3、本次联合受让符合产权转让信息发布中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
求。由于该产权性质为国有产权,须严格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程
序进行,是否取得该国有产权还需待最后竞拍结果而定。
    4、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与国有产权转让竞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德永先生
回避表决。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对《关于参与国有产权转让竞拍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并发表独立意见。
    5、本次与汉王歌石的联合受让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参与国有产权转让竞拍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转让竞拍,并签署相关协议
文件。如转让竞拍成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办理股权转让等后续相关事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其他说明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汉王歌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310000000122299

    总出资额:1亿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16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股东情况:上海嘉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歌石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上海歌石汉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歌石汉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朱德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汉王歌石净资产10211.25万元,净利润

643.17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汉王歌石净资产10207.30万元,净利润-3.8

万元。

       3、关联关系的说明

       因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德永先生是汉王歌石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汉王歌石与公司之间构成关联法人关系,

公司与其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表决时,朱德永先生作为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其他关系:公司是汉王歌石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其49%的出资

额。

    5、2016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汉王歌石发生关联交易。



   三、交易对方介绍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显示,北京电影机械研究所(以下简称

“研究所”)持有北京影研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
1087.673413万元债权,并于2016年10月28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

挂牌价格合计为2429.383413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

准。

    名称:北京电影机械研究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坤

    注册资本:1505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所属行业: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40061554-9

    持有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本次拟受让的标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影研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 1008-B

四惠大厦 4 层 4021W-4025W 房间

    法定代表人:董建伟

    成立时间:2005-07-15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所属行业:信息技术服务业

       注册号:110105008645429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公共软件服

务、销售软件、机械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44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2、股权结构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交易标的北京影研只有单一股东,

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电影机械研究所                   100%

       3、主要财务数据

       (1)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北京影研最近一年一期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 年度         5462.35        90.65            101.9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52.91        1888.05          1064.86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为 2016 年 8 月 31 日企业报表信息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8-31           2979.92          34.77           32.7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060.59        1964.87          1095.72

    (2)评估情况

    经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北京影研的评估结

果如下: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1 月 30 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

北京影研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 4,516.03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3,490.58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1,025.44 万

元。经收益法评估,北京影研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为 1,341.71 万元,增值 316.27 万元,增值率 30.84%。



    五、挂牌转让交易的主要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方资格确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北交

所指定账户交纳挂牌价格 30%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728.82 万元。如

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

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

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

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
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

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

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

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意向受让方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

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挂牌价格的;(4)意向受让方在其已依据相关

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

权交易合同》的;(5)意向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 5 个

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

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

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

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

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

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六、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与汉王歌石签署《联合受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汉王歌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分别受让 60 %股权、40%股权及 1087.673413 万元债

权、0 万元债权。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汉王歌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受让金额分别为:1892.699413 万元、536.684 万元。

    2、其他条款

    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产权受让申请书、交纳保证金、向北交所支

付交易服务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领取产权交易凭证等有

关事项。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看好文档信息化的发展前景,数字化数据服务及相关解决方

案室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北京汉王数字科技有限

公司利用 OCR 识别的技术优势为图书馆、资料管、档案管等机构提供

附加值相对较高的数字化服务;北京影研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司

法、医院、行政机构提供数据加工服务及档案 BPO 流程外包服务,二

者从技术和业务层面可形成良好的互补。本次如转让竞拍成功,对公

司尝试通过向有一定市场份额的传统数据加工服务企业、提供技术输

出、提升企业效益是有益的探索。

    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

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交易达成,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

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3名独立董事对《关于参与国有产权转让竞拍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一致同

意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发生的理由合理、充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回避,会议在

表决和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在有关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我们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联合受让的方式与关联方上海汉
王歌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汉王歌石”)
共同参与转让竞拍北京影研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
1087.673413 万 元 债 权 。 该 国 有 产 权 转 让 项 目 挂 牌 价 格 合 计 为
2429.383412 万元,公司与汉王歌石分别受让 60 %股权、40%股权及
1087.673413 万元债权、0 万元债权。公司及汉王歌石的受让金额分
别为:1892.699413 万元、536.684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实际成交
价格为准。



     九、存在的风险

    1、本次交易的达成,需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协议转让或竞拍、

摘牌方式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今后的定期报告或临时

公告中持续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十、备查文件
   1、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联合受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