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16-12-16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鲁桂华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
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鲁桂华作为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
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
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
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
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wang Technology Co., Ltd.
设立日期:1998 年 9 月 11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5 号楼三层
股票上市时间:2010 年 03 月 03 日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汉王科技
股票代码:002362
法定代表人:刘迎建
董事会秘书:朱德永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5 号楼汉王大厦三
层
邮政编码:100093
联系电话:010—82786816
传真:010—82786786
互联网地址:www.hanwang.com.cn
电子信箱:zhouyingyu@hanwang.com.cn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审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3 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期和禁售期
1.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7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1.9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1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2、审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鲁桂华,其
基本情况如下:
鲁桂华: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后,助理工程师、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0
年 7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职于湖南省华容县氮肥厂,历任助理工程师、
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1993 年 7 月至 1993 年 11
月任华容县工业学校教师;1993 年 11 月至 1996 年 9 月任中国人民
银行华容支行科技专干;1999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职于天津商
学院会计系,先后任讲师、副教授;2005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中央财
经大学会计学院,先后担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此外,鲁桂华先生还是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泰国正大管理学院的兼职教授。鲁桂华先生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
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
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并且对《审议<公司201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
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16 年 12 月 15 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
(二)征集时间:2016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9 日的(每
日 9:00-12:00、14:0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
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
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
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
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
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
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
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
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
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
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5 号楼汉王大厦三层
收件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10- 82786816
传真:010- 82786786
邮政编码:10009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
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
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
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
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
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
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
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
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
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
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鲁桂华
2016 年 12 月 5 日
附件: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
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
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
人,兹授权委托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鲁桂华作为本人/本
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
/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议案 同 反 弃
议案名称
序号 意 对 权
审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1
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3 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期和禁售期
1.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7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1.9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1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审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2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限制
3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
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
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