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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7-02-22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及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我们认为:

    一、关联交易发生的理由合理、充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90 万元人民币,与北京汉王启创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汉王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张开春、

杨晶涛、刘迎建共同发起设立北京汉王清风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事宜。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

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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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桂华            张利国                王 璞




                                        2017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