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3-11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6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
时)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3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本次
董事会会议应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
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传真和传签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北京汉王智远
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汉王智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智远”)因
业务发展需求,拟使用汉王智远自有资金79.5万元人民币,与河南润之普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润之普”)共同发起设立河南汉王智远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汉王智远”,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办理后续事项。
一、 合作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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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名称: 河南润之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经营场所):郑州市金水区建业路10号院3号楼2单元1层31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317209689U
法定代表人: 张明宇
注册资本:1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11日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技术开发(非研制),通讯产品技术开发(非研制),
计算机技术咨询,其他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通讯产品技术开发
(非研制),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
股东情况:张明宇
实际控制人:张明宇
2.自然人股东:马超
住所:河南省焦作市沁园市普罗旺世4-1-702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河南汉王智远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明宇
出资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比例
1 河南润之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 67%
2 北京汉王智远科技有限公司 79.5 26.5%
3 马超 19.5 6.5%
合计 300 100%
主要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
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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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其他安全保护服务;其他电子产品零售。(最终以工商
部门审批为准)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三、协议主要条款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2、股东情况:汉王智远认缴出资额79.5万元,占比26.5%;河南润之普认
缴出资额201万元,占比67%;马超认缴出资额19.5万元,占比6.5%。
3、出资时间:自工商登记注册完成后一年内。
4、河南汉王智远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3人,其中汉王智远委派张健先生
担任董事,河南润之普委派2人。公司设监事1人,由汉王智远委派。
5、鉴于合作共赢的发展意愿,汉王智远是河南汉王智远人脸行业应用硬
件设备和技术核心的唯一供应商。
6、未来交易定价:在公允价格的原则下,遵循市价方式或市场惯例。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汉王智远本次对外投资是围绕其业务领域的有益延伸,有利于其技术及业
务的未来发展。本次投资使用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
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存在的风险
此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市场、经营管理、关键人才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
来的风险,也可能存在股权投资合作失败的风险。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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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出具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17BJA80008)。截
至 2017 年 1 月 16 日止,公司已收到 225 名激励对象认缴的 2016 年限制性股
票的股权款合计人民币 38,601,36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997,000
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 35,604,360 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17,099,792 元,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也发生变
更。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的需要,调整了部分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也发生变更。
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 2017 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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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章程修订案
1、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410.2792 万元。”
新公司章程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709.9792 万元”
2、 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21410.2792 万股,公司的
股本结构为:全部为普通股。”
新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21709.9792 万股,公司的
股本结构为:全部为普通股。”
3、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为“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发布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新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为“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为公司发布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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