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北京汉王清风科技有限公司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7-04-06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9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北京汉王清风科技有限公司之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4 月 6 日,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科技”或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与北京汉王清风科技有限公司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北京汉王清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清风”)
之间 2017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金额不超过 719.8 万元。具体
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汉王清风的生产经营、业务开展
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汉王清风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或销售
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租赁资产等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与汉王清风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总金额不超过 719.8 万元。
2、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作为关联董事的刘迎建先生、刘秋童先生、徐
冬坚先生已回避表决。
3、本次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且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1、汉王科技与汉王清风
2017 年
截至披露 上一年
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日已发生 度发生
不超过
金额 金额
(万元)
存货及在途订单(置换前
向关联方销售 汉王清风 成本价 396 0 0
期订购产品)
其他(向关联方 房屋租金 11.8
汉王清风 参照市场价 0 0
收取的费用) 服务费 22
向关联方采购 汉王清风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价 180 0 0
合计 609.8 0 0
2、汉王制造与汉王清风
2017 年
截至披露 上一年
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日已发生 度发生
不超过
金额 金额
(万元)
向关联方销售 汉王清风 加工费 参照市场价 110 0 0
合计 110 0 0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预计总额,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
体项目交易金额可内部调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北京汉王清风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迎建
3、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3层350室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股权结构:汉王启创50%,汉王科技19%,汉王智联10%,杨晶涛10%,
张开春10%,刘迎建1%
7、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
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刘秋童先生直接控制的北京汉王启创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汉王清风5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刘迎建先
生持有汉王清风1%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10.1.3
条规定,汉王清风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9、汉王清风成立于 2017 年 3 月 7 日,目前暂无可披露的财务数据。
汉王清风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各股东均承诺按期出资,有正常履约
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销售商品:如为置换前期在途订单的产品及存货,则置换交易价格为
成本价,如为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则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和交易标
的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关联方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汉王清风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
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并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汉王清风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往来,与公
司投资目的相符合,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
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
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
司或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北京汉王清风科技有
限公司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出
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一致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发生的理由合理、充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双方的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北京清风科技有限公司之间日常关联交
易的预计计划。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北京汉王清风科技有限公司
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