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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王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8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7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上午 11:00 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
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形
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超英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记名投票的
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由于 18 名原激励对象杨帆、刘洋、苏庆丰、李照锁、赵海南、李志明、
韩丽丽、单绍明、高程、舒亮、孟晓静、高宝庆、王振华、谢畅、姚新、
蒋正强、张颖、陈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汉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4.2 万股,回购价格 13.15 元/股。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高玉秀、黄岩岩、高宝庆、孟晓静、王振华、米晓峰、
谢畅、袁钦志、陈姝、康志宽、杨薇、蒋正强、张颖、季美美合计 14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和《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10.15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在 213 名激励对象中,除杨帆、刘洋、
苏庆丰、李照锁、赵海南、李志明、韩丽丽、单绍明、高程、舒亮、孟
晓静、高宝庆、王振华、谢畅、姚新、蒋正强、张颖、陈巍等 18 名原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外,其余 195 名激励对象解
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95 名
激励对象办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相关事宜。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对相关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
为: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案。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