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章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唐丽子 高 照 单位负责人: 王 玲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