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汉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金观 洪玫 李建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