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2 日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公司四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5 号楼 汉王大厦) 5、会议主持人:刘迎建董事长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89,573,7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6423%。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或股东代表)1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80,392,751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32.88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9,181,025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557%。经统计,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股 9,430,1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857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和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逐项审议、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81,372,4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8440%;反对的股份 8,201,3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1560%;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81,372,6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8442%;反对的股份 8,201,1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1558%;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81,372,6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8442%;反对的股份 8,201,1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1558%;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81,372,6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8442%;反对的股份 8,201,1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1558%;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5、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81,372,6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8442%;反对的股份 8,201,1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1558%;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28,95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3.0322% ; 反 对 8,201,1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86.96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81,372,6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8442%;反对的股份 8,201,1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1558%;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28,95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3.0322% ; 反 对 8,201,1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86.96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81,372,6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8442%;反对的股份 8,201,1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1558%;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28,95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3.0322% ; 反 对 8,201,1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86.96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81,372,6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8442%;反对的股份 8,201,1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1558%;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9、审议通过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81,372,6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8442%;反对的股份 8,201,1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1558%;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1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81,372,6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8442%;反对的股份 8,201,1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1558%;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28,95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3.0322% ; 反 对 8,201,1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86.96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81,372,6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8442%;反对的股份 8,201,1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1558%;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28,95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3.0322% ; 反 对 8,201,1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86.96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81,372,6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8442%;反对的股份 8,201,1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1558%;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28,95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3.0322% ; 反 对 8,201,1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86.96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 采用等额选举、累积投票制,以逐项表决的方式选举刘迎建先生、朱德 永先生、刘秋童先生、李志峰先生、王小兰女士、刘成林先生、李远志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提案名称 同意 数的比例(%) 13.1 关于提名刘迎建先生担任第 81,365,902 90.8367% 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2 关于提名朱德永先生担任第 81,365,909 90.8368% 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3 关于提名刘秋童先生担任第六届董 81,365,902 90.8367% 事会董事的议案 13.4 关于提名李志峰先生担任第六届董 81,365,902 90.8367% 事会董事的议案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提案名称 同意 数的比例(%) 13.5 关于提名王小兰女士担任第六届董 81,365,902 90.8367% 事会董事的议案 13.6 关于提名刘成林先生担任第六届董 81,365,902 90.8367% 事会董事的议案 13.7 关于提名李远志先生担任第六届董 81,365,902 90.8367% 事会董事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 提案名称 同意 份总数的比例(%) 13.1 关于提名刘迎建先生担任第 1,222,251 12.9611% 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2 关于提名朱德永先生担任第 1,222,258 12.9612% 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3 关于提名刘秋童先生担任第 1,222,251 12.9611% 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4 关于提名李志峰先生担任第 1,222,251 12.9611% 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5 关于提名王小兰女士担任第 1,222,251 12.9611% 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6 关于提名刘成林先生担任第 1,222,251 12.9611% 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7 关于提名李远志先生担任第 1,222,251 12.9611% 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 采用等额选举、累积投票制,以逐项表决的方式选举杨金观先生、李建 伟先生、洪玫女士、苏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杨金观、李建伟、洪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 苏丹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四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提案名称 同意 的比例(%) 13.8 关于提名杨金观先生担任第六届 81,365,906 90.8367%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9 关于提名李建伟先生担任第六届 81,365,902 90.8367%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0 关于提名洪玫女士担任第六届 81,365,902 90.8367%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1 关于提名苏丹女士担任第六届 81,365,902 90.8367%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 提案名称 同意 份总数的比例(%) 13.8 关于提名杨金观先生担任第六 1,222,255 12.96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9 关于提名李建伟先生担任第六 1,222,251 12.9611%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0 关于提名洪玫女士担任第六 1,222,251 12.9611%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1 关于提名苏丹女士担任第六 1,222,251 12.9611%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采用等额选举、累积投票制,以逐项表决的方式选举王超英女士、江 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 事顾凌蓉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表决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提案名称 同意 的比例(%) 14.1 关于提名王超英女士担任第六届 81,365,902 90.8367% 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提案名称 同意 的比例(%) 14.2 关于提名江婧女士担任第六届监 81,365,904 90.8367% 事会监事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 提案名称 同意 份总数的比例(%) 14.1 关于提名王超英女士担任第 1,222,251 12.9611% 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4.2 关于提名江婧女士担任第六 1,222,253 12.9612% 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81,372,6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8442%;反对的股份 8,201,1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1558%;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28,95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3.0322% ; 反 对 8,201,1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86.96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81,372,6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8442%;反对的股份 8,201,1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1558%;弃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28,95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3.0322% ; 反 对 8,201,1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86.96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洪玫女士代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进行了述职。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1年3月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汉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