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关于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2-21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大数据业务发展战略,提高运营和决策效率,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王科技”)拟使用
自有资金 1233.06 万元人民币,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北京影研众
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影研众智”)持有的北京汉王
影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影研”)30%的股权,该等股权
对应注册资本为 150 万元。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汉王影研
100%的股权。
因公司副总经理王坤先生是影研众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规定,影研众智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事项。
2021年12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影研众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坤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29号8号楼一
层103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DCMT9T
成立时间:2018年7月9日
出资额:1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
广;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1.5 以上的云计
算数据中心除外);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销售机械设备、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影研众智为汉王影研2018年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7名合伙人均
为汉王影研的员工。其中,王坤先生享有58.35%的权益份额。
本次交易前,影研众智持有汉王影研30%的股权。因公司副总经
理王坤先生是影研众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规定,影研众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影研众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国家发改
委和财政部网站以及其他途径查询,影研众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影研众智所持汉王影研30%的股权,标的资产不
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
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2、汉王影研的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5年7月15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29号8号楼一
层1032
法定代表人:刘迎建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大数据
服务;公共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
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档案整理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
助设备、机械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汉王影研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 9444.57 8826.55
负债总额 5847.79 4580.87
应收账款 2233.45 3513.30
净资产 3596.78 4245.68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0年 2021年1-6月
营业收入 10154.55 5364.73
营业利润 678.88 578.88
净利润 638.76 648.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5.06 -1927.43
注:上表中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1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3、本次交易前后汉王影研的股东持股情况:
变动前 变动前 变动后 变动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汉王科技 350 万元 70% 500 万元 100%
影研众智 150 万元 30% 0 万元 0
合计 500 万元 100% 500 万元 100%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
涉及的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资评报字(2021)第626号),汉王影研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值为5910.25万元,影研众智所持30%的股权于评估基准
日2021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1773.08万元。考虑到评估基准日后汉
王影研实施分红1800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作价以评
估值扣除分红金额为基础,公司受让汉王影研30%股权对应的转让价
款为1233.06万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数额及比例
影研众智向汉王科技转让其持有的占汉王影研股权比例30%的股
权,与该部分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150万元及其相对应的股东权益。
2、转让价格
本次交易作价以汉王影研在2021年9月30日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扣除分红金额为基础,经各方友好协商,汉
王科技受让该等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1233.06万元。
3、交易安排
1)绑定条款
影研众智部分合伙人按约定支付总计不低于 570 万元(税后)的
资金到指定的员工持股计划账号中,通过汉王科技员工持股计划从二
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该购买行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半年内完
成。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该部分公司股票在约定条件达成后方可
予以解锁出售。
2)业绩约定及解锁安排
汉王影研承诺 2021 年完成净利润 1100 万元(扣非扣资本化影响
后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同意 2022 年至 2025 年考核期内按下列指标
进行业绩考核,并按约定比例解锁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具
体如下:
考核期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净利润(扣非扣资
本化影响后)(万 1000 1000 1000 1000
元)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375 亿元;2023 年起以上一年营
营业收入
业收入为基数,增长率不低于 10%
净利润率 8%及以上 8%及以上 8%及以上 8%及以上
收入回款率 85% 85% 85% 85%
达成后可解锁比例 25% 25% 25% 25%
预计解锁时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注:上述 2022 年至 2025 年扣非扣资本化影响后净利润均指:汉王影研每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部分,以及当期
研发资本化及历史资本化摊销的影响后的净利润。
净利润率=归母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收入回款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00%
2022 年至 2025 年每年扣非扣资本化影响后净利润、收入回款率、营业收入
同时达标,或扣非扣资本化影响后净利润、收入回款率、净利润率同时达标的情
况下,在下一年度按约定解锁相应股份并由团队择机出售分配,如未达标则对应
股份比例不予解锁。
考核期内,业绩指标未达成年至业绩指标达成年的累计业绩指标
完成,视为未达标年度考核业绩指标完成。如 2022 年至 2025 年考核
期结束还存在未达标年度的情形,则进入延长考核期,每次延长考核
期期限为一年。
延长期内考核指标与前述年度考核指标相同,直至累计指标达
成。累计业绩完成后,未达标年对应股份比例予以解锁。
4、款项支付
公司将在达成支付条件后,分批向影研众智支付股权转让款。
协议签署后,汉王影研即启动办理影研众智股权的工商过户的变
更登记手续,公司在协议签订后的十日内向影研众智支付转让价款的
50%;另外50%款项将在公司收到员工持股计划的足额认购款,且工商
变更登记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成。
5、税费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各方应按照有关法律各
自承担。
6、生效
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且经汉王科技有权审议机构批准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注:因本交易安排中涉及影研众智部分合伙人参与汉王科技员工
持股计划等事项,相关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股权
转让协议将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且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推进发展战略,提高运营和决策效
率。本次受让股权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一致同意将该
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关联交易发生的理由合
理、充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各方认可
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友好协商确定,定价合
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受让北京汉王影研科技
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汉王科技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
经汉王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
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交易安排中涉及到影研众智部分合伙人
参与汉王科技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汉王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尚需提交汉王科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协议将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且经汉王科技有权审议机构批准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即股权转让协议将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且员工
持股计划通过汉王科技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生效。汉王科技本次受让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
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
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5.《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所涉及的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报告》(中资评报字(2021)626号)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