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股份: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2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18年度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提
供担保的情况。
(2)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担保余额 10,643.85 万元,占 2018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50%。全部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相关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
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3)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信息披露准确、完整,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
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名:赵合宇 王璞 王钧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