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22-12-06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本
次董事会相关事项作出如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关于拟聘请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满足公司年度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
拟聘请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拟聘请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2、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将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璞、商有光、李华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