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1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仲恺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其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
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公司总裁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仲恺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二、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一)经核查仲恺先生的相关资料,通过对其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
资质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经了解,仲恺先生满足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选举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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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王璞、商有光、李华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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