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07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全
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3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
的预计,我们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
题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此类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审
议。
二、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事前
认可意见
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
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
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处置措
施能有效规避风险。上述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三、对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关
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
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
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
求。综上,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璞 商有光 李华
2023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