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二)2018-09-14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科技”、“上市公司”)拟以
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腾鑫精密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腾鑫精密”)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
/本人就卓翼科技本次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方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方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
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
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方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
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承诺方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人所
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
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承诺方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
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方:
董事:
昌 智 陈新民
魏代英 曾兆豪
易庆国 王艳梅
王 平 廖 垚
监事:
胡爱武 施隆红
夏艳华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陈 蔚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方: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