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6-08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8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卓翼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智造”)(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
担保。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5
月 2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8)、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63)、《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
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卓翼智造
在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办理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卓翼智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11 月 6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第二工业大道 14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兴舫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网络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移动智能终端产品、
无线路由产品、无线模块、LTE 网关、宽带接入产品、数字电视系统用户终端接
收机、音响产品、音频/视频播放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电工产
品、电脑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子产品的销售;通讯设备及配件、音箱类、灯具
类、转换器类、照明器具、电器开关、语音类、 计算机软件的软件开发;交通
运输设备研发。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网
络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移动智能终端产品、无线路由产品、无线模块、LTE 网
关、宽带接入产品、数字电视系统用户终端接收机、音响产品、音频/视频播放
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电工产品、电脑的组装生产;交通运输设
备生产。
与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 100%股权。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指标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172,574.64 164,009.05
负债总额 152,407.78 142,465.3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41,324.94 134,135.87
净资产 20,166.86 21,543.69
营业收入 51,223.46 232,871.39
利润总额 -1,936.23 -1,502.63
净利润 -1,376.83 -1,109.64
卓翼智造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20,000 万元
5、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
师费等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
务人的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
(1)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
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
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2)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
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
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
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 152,5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92%;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7,989.89 万元,均
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97%。公司及
所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1、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