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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翼科技: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卓翼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现就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2022
年度审计报告经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必要的复核,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
经营状况,决算报告与审计报告一致,也与独立董事所掌握的情况一致,对该项
议案,独立董事认可并赞成,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
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之情形。因此我们对该预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对《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该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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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
划》,并同意将该规划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我国有关
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需要,能够基本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公司还需要不断改善控制环境,改进公司管理
架构,关注风险评估与控制,完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
用、信息披露等重大活动的控制,加大对各项日常经营及管理活动的监督,保障
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及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是保证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
营的资金需求及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
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产生不利影
响。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宜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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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对外担保,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对外担
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2022年度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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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张学斌



   袁友军



   崔小乐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