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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药业: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04-21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536494456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亚太药业                     股票代码                00237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依伊                                   朱凤
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 1152 号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 1152 号
电话                               0575-84810101                            0575-84810101
电子信箱                           ytdsh@ytyaoye.com                        ytdsh@ytyaoye.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医药生产制造业务(包括化学制剂、原料药、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提供

医药研发外包(CRO)服务。

       1、医药生产制造业务方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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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医药生产制造方面的主要业务包括化学制剂、化学原料药、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的客户为医药商

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

    (1)化学制剂业务

    公司的化学制剂业务主要分为抗生素类药品和非抗生素类药品两大类,截至目前,共拥有100个制剂类药品批准文号。

目前在产的抗生素类药品主要包括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注射用头孢美唑钠、注射用头孢孟多酯钠、阿奇霉素分散片、

注射用阿奇霉素和罗红霉素胶囊等52个药品批准文号;非抗生素类药品主要包括消化系统药(如注射用泮托拉唑钠和注射用

奥美拉唑钠、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兰索拉唑肠溶胶囊)、抗病毒药、心血管药、解热镇痛药等48个药品批准文号。

    (2)化学原料药

    公司的化学原料药主要是为自身制剂业务提供原料药供应,并部分对外进行销售。截至目前,共拥有2个原料药批准文

号,目前在产的为罗红霉素、阿奇霉素。

    (3)诊断试剂

    公司于2011年开始涉足诊断试剂业务,截至目前,共拥有78个注册批件,主要涵盖肝功能、肾功能和心肌酶谱等。

    2、医药研发外包服务(CRO)业务方面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从事CRO业务,为医药企业和其他医药研发机构提供

全方位的医药研发外包服务,主要包括临床前研究服务、临床研究服务及其他咨询、技术转让服务等。主营业务的客户为国

内外各类医药企业,创新医药企业、研发机构及医疗机构。

    (1)临床前研究服务

    临床前研究主要包括药学研究、药理毒理研究、临床试验申报等方面服务内容,目的为系统评价候选药物,确定其是否

满足进入临床研究的要求。

    药学研究主要包括工艺研究与非临床供药、质量研究、质量标准共建、稳定性研究等;药理毒理研究主要包括药效学试

验、药代动力学试验、安全性评价,以及后续适应症及临床方案的制订等;临床试验申报主要包括临床试验申报资料汇整、

临床试验申请等。

    (2)临床研究服务

    临床研究指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

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规律,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目前国内主要包括Ⅰ-Ⅳ期临床研究、仿制药一

致性评价、循证与转化医学研究服务、适宜卫生技术评价以及卫生经济学评价等服务。

    (3)其他咨询、技术转让服务

    主要包括上海新高峰在经营过程中为客户提供的技术咨询和技术、学术合作服务项目。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医药生产制造业务方面
    (1)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

从全球看,发达经济体医药市场增速回升,新兴医药市场需求旺盛,生物技术药物、国内化学仿制药、创新药在用药结构中

比重提高。从国内看,国民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和消费结构升级,健康中国建设稳步推进,医保体系

进一步健全,人口老龄化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都将推动医药市场的稳健增长。

    2017年,医药工业大力实施健康中国2030战略,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运行态势明显向好,近几年,中共中

央、国务院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等陆续印发多项医药领域相关文件,“中国制造2025”、“健康中国2030”、改革临床试验

管理、加快上市审评审批、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和加强组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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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等多项利好政策的出台,带动我国医药工业保持较高发展态势。

    医药行业,作为医疗大健康产业中最基础也是最核心的组成部分,在2017年处于医药行业政策的调整期,国家医药政策
频出,尤其是随着新医改政策的不断推进,两票制、药品零加成、医保控费、一致性评价等政策密集出台。据不完全统计,

不包括各省市发布的细则,2017年仅国家级发布文件就已超300余份,政策涵盖了医药、医疗、医保以及流通四个大领域下

几乎所有的细分方向。

    2017年1月,国务院医改办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

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

要率先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执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据相关专家分析,“两票

制”的推行有利于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秩序,降低虚高药价格;有利于加强药品监管,实现药品质量、价格可追溯,

保障用药安全;有利于净化流通环境,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有利于深化药品改革,提高行业集中度,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国务院于2017年2月14日印发并实施《“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从4个原则出发,即维护公众健康,保障公众需求;深化审评审批改革,提升监管水平;鼓励研发创新,提高产品

质量;加强全程监管,确保用药安全有效。此外,《规划》还提出到2020年,我国药品质量安全水平、药品安全治理能力、

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药品医疗器械标准不断提升;审评审批体系逐步完善;检查能力进一步提升;

监测评价水平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和监管执法能力得到增强;执业药师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2017年2月23日,2017版新《医保目录》出台,随着人社部与相关企业的价格谈判,36个临床需要的药品成功进入《医

保目录》,保持了药品市场的稳健发展。

    2017年6月20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

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为鼓励新药上市,满足临床需求,《决定》调整的事项主要有三

个方面。一是允许同步研发申报;二是优化注册申报程序;三是取消部分进口药品在境外上市的要求。据悉,《决定》调整

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适用范围包括在中国进行的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化学药品新药以及治疗用生物制品

创新药进口临床和进口上市注册申请。

    2017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15年8月《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之后,又一个深化药品

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满足公众临床

需要,《意见》从改革临床试验管理、加快上市审评审批、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

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强组织实施六方面提出36条具体意见,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

    年末最后一周,医药行业迎来政策的密集出台,CFDA于2017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

意见》,将优先审评审批的目的定调为鼓励创新,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创新药、首仿药、特定疾病用药(癌症、肝炎、肺结

核、艾滋等)、临床急需用药及撤回重报的一致性评价品种等可纳入优先审评;另一方面,CFDA发布第一批通过仿制药质量

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并发布实时更新的《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收录批准上市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化学药品新

注册分类的仿制药以及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具体信息。

    2017年是中国医药领域的政策年,“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后,多项医药产业政策相继出台。无论从医政、药政方面,还
是从企业竞争来看,2017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年,上半年各地医院陆续取消药品加成,医药代表备案、医院控费、两票制等

政策陆续出台,这些政策对药品推广的影响在下半年已经初现,并将持续到2018年。各类政策中,临床实验数据自查核查工

作、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制度、优先审评审批政策、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和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政策的落地,

对于真正专注创新、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注重研发的企业才能在竞争格局中胜出。在创新药优先评审、一致性评价等政

策的引导下,医药行业正加速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随着人口老龄化、人口结构调整、医保覆盖面增长、人均医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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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增长等逐步显现,创新技术和创新商业模式驱动,医药行业将长期保持稳定增长。未来,政策环境将愈发规范,企业应

当不断提高创新能力、技术水平、质量控制标准,不断提供满足临床需求的创新药、高品质仿制药,让药品回归以临床价值

为核心的价值观,向着新结构和新格局前进。

    健康需求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且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需求刚性大,弹性小,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因而医药行业是

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具有持续增长的特征。

    (2)行业地位
    目前国内仿制药产品品种较多,生产企业众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通过提升产品质量、降低成本、突出核心产品等方

式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毛利产品比重来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医药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相继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加大了对生产商的监管和检查力度。随着医药

监管力度加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药品制造企业将继续保持领先地位。目前公司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外延式拓展,继续保持

良好的发展态势。

    2、医药研发外包服务(CRO)业务方面

    (1)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CRO是医疗健康产业链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医疗健康产品研发过程艰难,研发周期长、环节多、成本巨大、成功率低。

CRO由于其专业性和独特资源,逐渐成为医疗健康研发产业链的重要角色。在“健康中国2030”战略指引下,我国日益重

视医疗、医药的研发创新,2017年出台多项鼓励创新的重磅级政策,激发企业研发创新活力。随着药品、器械审评审批制度

的日益完善以及研发过程的严谨、复杂,各类企业开始将越来越多的研发工作外包给CRO公司。2015年以来,政府部门密

集发布药品改革政策,对整个药物研发市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提高药品质量:针对历史已上市品种进行仿制

药一致性评价;对正在报批品种进行临床数据核查;对未来报批品种实行新分类改革,强化对创新药研发的支持与仿制药一

致性评价;二是加快审批速度: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和临床急需仿制药的优先审评审批。长期来看,药品新政必将带来我国

CRO行业市场容量的扩大和竞争格局的优化。

    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是近

十年来较为重磅的有关医药行业创新的指导性文件,覆盖范围广、指导性强,将为医药行业中创新药、CRO企业、创新医

疗器械带来结构性的机遇。2017年,医保谈判通道打开,国产创新药进入新医保目录,扩大了国产创新药市场。2018年,药

审改革将持续发力,有望缩短药品审评周期,加快仿制药和创新药上市时间,激发行业创新动力。近几年,海外高层次生物

医药技术人才出现归国热,将会为医药行业创新带来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多重宏观因素利好我国CRO发展,在政策上,药审改革、一致性评价等举措将大大推动我国CRO行业的发展并对行业

格局产生深刻影响;经济上,国内医药企业的产品销售,更加依托学术合作及研发投入增多;社会上,人口老龄化加剧,承

接国外产业转移;技术上,新药新技术层出不穷。总体来看,我国CRO行业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根据南方所的数据,

2011年到2016年,中国CRO行业规模从140亿增长到462亿元,5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7%。同时未来几年,我国CRO行业的增
速预计将保持在20%以上,到2020年,我国CRO行业的规模将达到975亿元。

    CRO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2)行业地位

    上海新高峰自成立以来发展迅速,目前已成为一个具有良好管理系统、高效技术团队、丰富平台资源的医药研发外包服

务的集团公司。经营近十年来,上海新高峰的客户群涵盖跨国制药公司、大中小型制药和生物技术公司,以及各类医药研究

及医疗机构等,形成了较大的市场影响力,已成为医药CRO服务领域全产业链的践行者之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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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                            1,082,951,050.52           862,874,547.46                25.51%           463,145,519.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152,119.51           125,290,559.06                61.35%            55,499,285.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93,541,230.47           117,710,119.83                64.42%            52,304,165.3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593,606.87            -38,047,671.82              435.35%           100,934,536.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28               35.71%                       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28               35.71%                       0.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91%                10.82%                   -1.91%                    7.27%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                            2,738,063,462.43          2,470,697,277.32               10.82%          2,060,949,10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59,015,565.31          2,185,577,180.55                 7.94%          785,767,433.4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46,492,170.82            248,154,596.10         329,832,244.97         258,472,038.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764,741.57             54,842,583.24          48,938,733.40          51,606,061.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6,793,986.08             49,826,849.84          48,536,750.10          48,383,644.4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564,589.85             18,008,507.82          16,942,949.94          31,077,559.2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8,391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7,521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东总数
                              东总数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亚太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77%          143,600,000                  0 质押              104,500,000
公司
绍兴柯桥亚太房地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10%           54,162,000                  0 质押               36,500,000
产有限公司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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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尧根              境内自然人             5.06%         27,140,218      26,126,152 质押          26,000,000
上海华富利得资产
-民生银行-富鼎
                 其他                      4.81%         25,798,580      25,798,580
6 号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
钟婉珍              境内自然人             3.93%         21,101,892      21,101,892 质押          21,000,000
吕旭幸              境内自然人             3.75%         20,097,040      20,097,040 质押          20,000,000
陈奕琪              境内自然人             3.73%         20,000,000              0 质押           20,000,000
陈佳琪              境内自然人             3.73%         20,000,000              0 质押           20,000,000
沈依伊              境内自然人             3.37%         18,087,336      18,087,336 质押          18,000,0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汇赢 5 号集 其他                     2.70%         14,479,126              0
合资金信托计划
                                 陈尧根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
                                 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华富利得资产-民生银行-富鼎 6 号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的出资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的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钟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珍女士为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之配偶;陈奕琪女士、陈佳琪女士为公
                                 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之女儿;吕旭幸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股东陈奕琪
                                 女士之配偶;沈依伊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股东陈佳琪女士之
                                 配偶;除以上情况外,未知公司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无
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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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2,951,050.5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51%;营业利润237,157,418.52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75.13%;利润总额237,152,693.5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2,152,119.51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61.35%。

     报告期内完成的主要工作:

     (1)继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力度,提高自主研发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技术创新团队建设,完善研发创新体系,提高自主研发

创新能力。继续推进项目注册申报和临床研究工作,积极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根据自身的产品生产和销

售情况,在目前的产品中筛选出部分潜力较大的品种加快申报,借助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的研发服务平台资源,加快临床

研究,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同时,在新药优先评审、一致性评价等政策推动的契机下,公司开展化学药品的

内生和外延性开发工作,并加强对生物、化学等创新药物的投资,以丰富公司产品线,形成市场的协同效应。

     (2)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增强创新力和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充分利用区域政策优势资源,加速医研企创新科技研发项目在

光谷生物城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新产品上市,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于生物医药领域,坚持内生发展与外延发展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与对外合作相结合的发展之路,

通过引进财务投资者、自筹资金等方式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实施医研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项目建设。同时,公司受让

两项医药项目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并进行产业化投资,以进一步丰富公司的新药研发储备,提高公司核心技术创新能力。

     (3)持续深化营销改革,强化终端掌控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和优化营销体系,加强营销队伍建设,继续创新营销模式,强化终端掌控能力。一方面,公司

继续优化市场布局,加大市场投入,整合营销渠道,加快营销体系和营销团队建设,完善营销人员的激励体系建设,严格落

实精细化招商和学术推广结合的营销策略,强化终端管控能力,加强对重点市场的开拓力度。另一方面,持续优化产品结构

调整,加强对高毛利主营品种的销售,加大学术推广投入力度,扩大高毛利产品销售规模,提升高毛利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

覆盖率。此外,公司通过积极组织产品参与招标,进一步推进专业性学术活动的实施,深入有序的开展市场营销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参与多个省级基药项目、非基药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累计在12个省新增中标,同时进入17个省的低

价药挂网采购。

     (4)推进质量风险管控,完善质量体系建设,促进安全、环保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

向,合理安排生产调度,大力开展药品生产质量风险全程管控,并落实到药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中,实现对药品质量风

险高标准动态管控。加强原料采购成本控制和生产成本考核,持续推进精益管理,开展技术革新,改进工艺降低物料消耗,

通过自动化设备、机器换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未发生重大安

全、环保和质量事故。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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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创新性地开展CRO业务,整合优势资源,打造健康医药创新全产业链式平台
    报告期内,上海新高峰以“重大疾病防治科技行动计划”为核心,率先实现研发、临床、转化相结合的“医研企”协同

创新服务模式,以医生作为医学研究创新的主体,强调“临床中来、到临床中去”,即“从临床到研发、研发到产品、产品

到应用”,坚持医研企协同合作开展重大疾病诊断相关的循证转化医学研究、上市后再评价研究、卫生经济学评价研究、转

化医学研究等,坚持涵盖疾病全病程的防治、诊疗、康复系统化研究三级医疗合作,整合“政产医研资”资源,建设健康医

药创新全产业链式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和规范高新技术科研成果的临床应用;以模块、标准化、产业化的流水线方式建立整

合GLP、GCP、GMP联盟资源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大平台,提供涵盖健康医疗产品的全程CRO及相关服务,不但为传统的

研发机构提供创新成果研发和转化服务,更是为临床机构和生产企业提供临床转化医学研究和产品上市后再评价服务;依托

武汉光谷国家级新药创业孵化器、上海张江药谷抗体和个体化研发诊疗中心两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温州浙南未来科

技城,在杭州下沙、乐清健康小镇、广东南海、山西高研院等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方式,建设

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孵化和产业化的健康医疗产业链式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政产医研资”的机制体制集成创新,提

供健康医疗产品和技术的一站式服务。

    (6)以产业和资本双轮驱动,推进大健康产业布局,构建健康产业生态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利用资本市场的有利平台,以现有业务为基础,坚持内生式拓展和外延式并购的发展战略,一方面

按计划积极推进绍兴滨海新城“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和“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

设;另一方面积极寻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并购标的,构建健康产业生态系统,目前公司正在筹划的购买资产事项尚处于商

务谈判过程中,公司与东方泓泰资本投资(成都)有限公司共同组成收购财团,正在对标的资产进行竞价前的准备工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抗生素类制剂        238,237,134.04   52,171,982.91       48.04%           27.91%         78.48%         19.82%
非抗生素类制剂      192,188,883.91   42,087,792.94       69.67%            1.34%         41.41%         11.27%
临床前研究服务      433,817,007.25   95,002,374.76       35.68%           13.72%         58.68%         -2.99%
临床研究服务        186,558,697.50   40,854,828.18       38.01%          134.89%        227.77%          8.69%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2,951,050.5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51%;营业利润237,157,418.52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75.13%;利润总额237,152,693.5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81%;营业成本600,454,424.6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2,152,119.5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35%;基本每股收益0.38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35.71%。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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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化学制剂产品结构优化,高毛利产品收入增长;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
公司的CRO业务收入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率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主要系本期化学制剂产品结构优化,高毛利产品比重上升。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
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176,515.30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76,515.30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合并主体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之全
资子公司上海新生源新增合并主体广州南海新生源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浙江浙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4)对 2018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尧根

                                                                             2018年4月19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