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4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 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 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3003138),发证时 间:2018年11月30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 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 2018年、2019年、2020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年度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 策不影响2018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1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