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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2020-06-19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3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

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转发的绍兴市

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浙06民初58号】、绍兴市越

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浙0602民初2769号】,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

    1、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浙06民初58

号】主要内容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

    被告: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亚太房地产“)、陈尧根、钟婉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与亚太集团、亚太

房地产、陈尧根、钟婉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绍兴市中级人民

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
    (1)被告亚太集团应归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柯桥支行借款本金12,000万元,及自2019年12月21日起至2020

年2月20日的利息1,365,625元,合计12,136.5625万元;自2020年2

月21日起至款清日止的利息、罚息及复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

合同约定计付。上述款项于2020年8月15日前付清,若被告亚太集团

未按上述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亚太集

团、亚太房地产、陈尧根、钟婉珍申请执行;

    (2)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对上述

第一项债权对被告亚太房地产持有的1,600万股亚太药业股票(证券

代码:002370)经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前述

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壹亿捌仟万

元整为限。

    (3)被告亚太房地产、陈尧根、钟婉珍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

    2、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浙0602民

初2769号】主要内容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被告: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

陈尧根、钟婉珍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与亚太集团、亚太房地产、

陈尧根、钟婉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主

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被告亚太集团应归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分行借款本金83,560,000元及该款自2020年1月21日起至实际履行日
                               2
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利息,于2020年8月30日前履

行;

       (2)原告 中国 民生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绍兴分 行对 编号为

450000011555、450000011592、450000011625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项下

被告亚太集团持有的合计1,100万股公司股份经折价或拍卖、变卖后

所得价款在最高额债权本金71,830,000元及相应利息范围内享有优

先受偿权;

       (3)原告 中国 民生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绍兴分 行对 编号为

450000010623 、 450000011426 、 450000011469 、 450000011508 、

450000011554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项下被告亚太房地产持有的合计

1,600万股公司股份经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最高额债权本

金124,940,000元及相应利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被告陈尧根、钟婉珍对被告亚太集团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亚太集团及其子公司亚太房地

产、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及其配偶钟婉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7,004,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2%,其累计被质押、冻结本公

司股份174,842,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9%,其中累计质押本公

司股份168,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2%,累计被司法冻结本

公 司 股 份 98,742,11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8.40% , 轮 候 冻 结

27,140,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司法冻结股份及本次民事调解涉及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

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
                                     3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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