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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药业:安信证券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3-2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
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 易 所 同 意 , 公 司 于 2019 年 4 月 2 日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面 值 总 额
965,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总额为 96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52,588,207.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69 号)。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
业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
    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                68,466.51                 30,000.00
 2      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63,805.45                 59,906.2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420.00                  5,352.62
                     合计                             137,691.96                    95,258.82


二、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
                                  计划投入募       累计投入募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序号           项目名称                                               金使用
                                    集资金         集资金总额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进度
         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
 1                                 30,000.00        17,180.44         57.27%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一期、二期项目
 2       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59,906.20        10,859.98         18.13%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352.62         74.70            1.14%    2021 年 6 月 30 日
             合计                  95,258.82        28,115.12           —             —


三、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项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
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020 年度,受新冠
肺炎疫情影响,随着全国管控加强,各地实施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物流及人员
流动受限,终端市场业务量下降;同时公司结合近年来医药行业监管政策和在研
产品研发进度等对营销网络布局、销售团队规划配置等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市场
需求,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


                                               2
时间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事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
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
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募投项目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


                                    3
    1、亚太药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及
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安信证券对亚太药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清文              戴铭川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