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电子: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2-02-09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
小投资者利益出发,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本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如下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的议案》
(二)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如下议案:
1、《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
4、《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6、《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11 年度审计工作
的议案》
(三)公司于201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公司于2011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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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TFT-LCD专用设备产业化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六)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实施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
建设项目的议案》
(七)公司于201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全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规
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
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工作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
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面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的编
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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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形;超募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暨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业务发展的现实需要,2011年9月8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北
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了其所持有的
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该次关联交易以评估价值为基础,交易双
方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及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五)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
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010年8月1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1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和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1]209号)的相关规
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登记,并签订
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012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
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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