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2-008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3月2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2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2 年 3 月 2 日 上 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1日下午3:00 至2012年3月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 M2 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张建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68,006,019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84,500,000股的80.4805%,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67,994,739股,占公 1 司股份总数84,500,000股的80.4671%,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7,994,739股。 (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其他5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17,991,5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918%,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7,991,539股。)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 11,2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4,500,000股的0.0133%,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1,280股。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其中第 9 项至第 12 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议案 8”涉及关联交易,存在关 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的情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005,81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005,81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8,005,81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 表决结果:同意68,005,81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05,81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005,81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05,81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同意18,002,61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 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9、逐项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9.1 定价基准日 表决结果:同意68,005,81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3 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9.2 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68,005,81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9.3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68,005,81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修订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05,81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具体事宜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05,81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05,81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兆存女士、贺维先生 4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 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