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电子: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2012-10-07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就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意见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
第2643号《关于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2012年9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11,889,574.56元,其投向符合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
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有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公司以111,889,574.56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朱 煜) (郇绍奎) (徐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