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3-009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94,511,969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3月18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数量为 48,440,0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6 号文核准,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560,000 股,并于 2010 年 3 月 16 日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交易,上市后总股本为 65,000,000 股。 2011 年 6 月 17 日,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2010 年末总股本 6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 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2011 年 7 月 1 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4,500,000 股。 2012 年 3 月 2 日,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2011 年末总股本 84,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 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2012 年 3 月 27 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52,100,000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股东对所持股份做出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星集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承诺:根据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 的有关规定,七星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七星电子国有股股东七星集团转 由社保基金持有的七星电子国有股,社保基金将承继七星集团的禁售期义务。 公司股东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硅元科电”)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自第二年起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2、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 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3 年 3 月 18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94,511,969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176,100,000 股的 53.669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 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根据七星集团的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 90,005,760 股股票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全 部解除限售,且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为 90,005,760 股; 根据社保基金的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 3,875,040 股股票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全部 解除限售,且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为 3,875,040 股; 根据 2012 年 3 月 9 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2-010),硅元科电在 2012 年 3 月 16 日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为 289,021 股。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股东硅元科电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 17,231,590 股(其中, 限售股份 13,554,862 股,无限售股份 3,676,728),根据硅元科电的承诺,其本次申 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631,169 股。详见下表: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总数(股) 股份数量(股) 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 股份无质押、 1 90,005,760 90,005,760 责任公司 冻结 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 股份无质押、 2 13,554,862 631,169 限责任公司 冻结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 股份无质押、 3 3,875,040 3,875,040 持三户 冻结 合计 107,435,662 94,511,969 注:根据硅元科电的承诺,其解除限售股份计算公式为:2012 年末持股总数×25%-2012 年末 无限售股份数。由此计算出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31,169.5 股,取整为 631,169 股。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该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对上述相关 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七星电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