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就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 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在对外担保、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方面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的行为。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 煜) (郇绍奎) (徐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