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电子:关于北京马坊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拨付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扶持资金事项的公告2013-10-23
证券代码:002371 股票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6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马坊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拨付
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扶持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 年 9 月 28 日,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177.78 万元的价格收购控股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行博达”)
全部股权。收购完成后,飞行博达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容详见 2011 年 9 月
9 日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飞行博达 2010 年 5 月收到的北京马坊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
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扶持资金的决定》(京马园函[2010]39 号),北京马
坊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北京马坊工业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拨付飞行
博达 44,408.437 万元作为企业扶持资金,用于飞行博达在马坊工业园区的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五年之内无需还款,不收取利息。飞行博达收到该款项,应在北
京马坊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监督下使用。飞行博达将该笔资金计入专项应付款科
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 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三、财务报
表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2、专项应付款”中披露的内容。
2013 年 10 月 23 日,飞行博达收到北京马坊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拨
付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扶持资金的决定》(京马园函[2013]1 号),将原京
马园函[2010]39 号文件规定的拨付飞行博达使用,五年之内无需还款,不收取
利息,变更为无偿拨付飞行博达,作为企业扶持资金,由飞行博达管理并使用。
公司将该部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长期资产可供使用
时起,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对
2013 年净利润无影响(该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经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