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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星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3-10-25  

						证券代码:002371           股票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9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购买商业银行发
行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本
次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19 号文核准,201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向 6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0 万股,发行价
格为 25.7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18,96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
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含增值税)后,实际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人
民币 604,674,427.97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2]1029 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
项目”。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9,161.79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累计投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
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
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                 126,229.90                     49,161.79
地建设项目
合计                               126,229.90                     49,161.79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整体
的投资计划,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按阶段逐步投入,由此导致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
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会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保证募集资
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
投资》中规定的相关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不得质押。产品发行主
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
    (三)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购买商业银行发
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投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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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
用。
    (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七)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八)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
法律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九)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
资决策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投资,规范了资金使用及重大投资事项等行为,有
利于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七、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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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决策、
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
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
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
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
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二)通过适当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九、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
                                    4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时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
当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意公司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七星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七星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七星电子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本
保荐机构对七星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
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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