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12-26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七星电子
股票代码:00237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M2 电子专用设备厂房)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M2 电子专用设备厂房)
邮政编码:100015
联系电话:010-64355801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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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
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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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七星电子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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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硅元科电 指
公司
七星电子 指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指硅元科电于2011年4月27日至2014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年12月25日合计减持七星电子4.95%
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
本报告(书) 指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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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M2 电子专用设备厂房)
(三)法定代表人:杨硕
(四)注册资本:1,152 万元
(五)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10105002709297
(六)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801755227
(七)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八)主要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项目投资。
(九)经营期限:自 2004 年 0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04 月 21 日
(十)税务登记证号:110105801755227
(十一)主要股东:北京硅元科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硅元科电咨询有
限公司(合计出资比例为 65.68%)
(十二)邮编:100015
(十三)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M2 电子专用设备厂房)
(十四)电话:010-64355801 传真:010-643558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其他国家或 在公司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任职情况
七星电子资本
杨硕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证券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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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总经 七星电子
赵春英 女 中国 北京 无
理 办公室主任
七星电子
徐桂兰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财务部部长
七星电子
田永安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薄膜研发中心
总经理
七星电子
亢雪珍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审计部副部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证券市场不良诚信
记录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硅元科电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需求售出股份,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继续减持的
可能性,并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硅元科电自2011年3月解除限售股份后,于2011年4月27日-2014年12月25日
陆续减持,由上市之初持有的12.34%减持至5.83%,累计减持6.51%。(其中,2012
年8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硅元科电持有的11.41%股份被动稀释至9.8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硅元科电持有七星电子20,525,628股,占七星电子
本次权益变动后总股本的5.83%,仍为七星电子持股5%以上的股东。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的七星电子权益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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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截至2014年12月2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七星电子股份12,434,942股,累计减持4.95%。本
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
交易日期 减持比例 成交均价(元/股) 减持方式
(股)
2011年04月 5,600 0.01 82.43 集中竞价
2011年05月 132,285 0.20 82.85 集中竞价
2011年08月 130,780 0.15 65.23 集中竞价
2011年11月 44,631 0.05 61.42 集中竞价
2011年12月 30,700 0.04 50.68 集中竞价
2012年01月 77,000 0.09 50.57 集中竞价
2012年03月 324,700 0.38 58.24 集中竞价
2012年09月 90,000 0.05 31.06 集中竞价
2012年12月 28,500 0.02 26.62 集中竞价
2013年01月 805,208 0.46 32.84 集中竞价
2013年02月 958,000 0.54 35.05 集中竞价
2013年04月 159,700 0.09 35.93 集中竞价
2013年05月01日
471,298 0.27 36.66 集中竞价
-05月09日
2013年05月10日
1,702,900 0.48 20.91 集中竞价
-05月31日
2013年06月 970,047 0.28 19.39 集中竞价
2013年07月 474,128 0.13 19.01 集中竞价
2013年11月 94,400 0.03 22.33 集中竞价
2013年12月 585,907 0.17 21.02 集中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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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 3,496,800 0.99 19.98 集中竞价
2014年05月 525,200 0.15 19.22 集中竞价
2014年06月 360,260 0.10 18.92 集中竞价
2014年12月23日 155,198 0.04 26.81 集中竞价
2014年12月24日 568,800 0.16 26.68 集中竞价
2014年12月25日 242,900 0.07 26.94 集中竞价
合计 12,434,942 4.95% -- --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报
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硅元科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名称 在公司任职情况 出资比例(%)
(万元)
北京硅元
1 科电咨询 —— 391.61 34.00
有限公司
北京硅元
科电企业
2 —— 364.97 31.68
管理有限
公司
3 张建辉 副董事长 37.50 3.26
4 张玉华 已退休员工 37.50 3.26
5 张国铭 副总经理 35.00 3.04
董事会秘书、副
6 徐加力 30.00 2.60
总经理
7 张丽琴 其他员工 14.70 1.28
8 金路 其他员工 22.28 1.93
9 刘晓晖 副总经理 16.00 1.39
10 王茂林 其他员工 15.00 1.30
11 盛金龙 其他员工 14.70 1.28
12 谭效云 其他员工 17.00 1.48
8
13 张应藩 其他员工 15.00 1.30
14 杨茂华 已退休员工 10.00 0.87
15 杨良柏 已退休员工 10.00 0.87
16 居仲明 已退休员工 10.00 0.87
17 李平 已退休员工 10.00 0.87
18 刘凯京 其他员工 9.77 0.85
19 唐亚非 其他员工 9.70 0.84
20 李世伦 已退休员工 8.91 0.77
21 陆赤 已退休员工 8.91 0.77
22 顾为群 副总经理 8.77 0.76
23 许梓华 其他员工 8.77 0.76
24 王瑞庭 已退休员工 8.00 0.69
25 陆逢涛 已退休员工 8.00 0.69
26 关银贵 已退休员工 8.00 0.69
27 邢若红 已退休员工 5.00 0.43
28 亢雪珍 其他员工 4.91 0.43
29 过永泰 已退休员工 3.00 0.26
30 吕正国 已退休员工 3.00 0.26
31 郭存义 已退休员工 3.00 0.26
32 张雍 已退休员工 3.00 0.26
合计 1,152 1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曾做出股份锁定的情况
硅元科电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
内不转让,自第二年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
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违反其股份锁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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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七星电子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七
星电子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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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硕
签署日期: 201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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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
件。
三、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七星电子资本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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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公司
股票简称 七星电子 股票代码 00237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
限责任公司 地 东路 1 号(M2 电子专
用设备厂房)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8,020,000 股 持股比例: 12.34%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 12,434,942 股 变动比例: 4.95%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后持股数量: 20,525,628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5.83%
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否 √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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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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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杨硕
签署日期: 201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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