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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星电子: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4-18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4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17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4月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下午
3:00至2015年4月17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 M2 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彦伶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95,832,892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2,200,000股的55.6028%,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95,110,584股,占公
                                    1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2,200,000股的55.3977%。(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
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他3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
表股份18,594,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2,200,000股的5.2796%。)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22,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2,200,000股的0.2051%。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其中,
“议案 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
决,“议案 8”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5,148,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6%;
反对684,3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5,148,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6%;
反对684,3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95,148,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6%;
反对684,3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5,148,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6%;


                                   2
反对684,3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148,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6%;
反对684,3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5.4050%;反对684,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95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148,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6%;
反对684,3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5.4050%;反对684,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95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同意18,632,8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75%;
反对684,3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25%;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5.4050%;反对684,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95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148,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6%;


                                     3
反对684,3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148,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6%;
反对684,3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148,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6%;
反对684,3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3 月
12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力峰先生、张晓明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
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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