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电子: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三)2015-12-26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星电子”、“上市公司”)拟
向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
院微电子研究所(以下简称“微电子所”、“本所”)及北京圆合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北方微电子基地设备工艺研究中心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微电子”)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十名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所现就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
真实、准确、完整情况出具以下承诺与声明:
1、本所保证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所保证所提供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承诺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
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因本所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所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
查结论明确之前,本所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所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及声明,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承诺人(盖章):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2015 年 12 月 25 日